广东省部分地市、区举办“3.15”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联合销毁现场会
出处: 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4-05
 

   为迎接“3.15”消费者权益日,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局组织本系统珠江三角洲地区部分酒类专卖局(办)于3月15日上午10:30点在广州市白云区竹料镇龙塘村举行了大型的销毁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现场会。这次活动销毁的假冒伪劣酒类产品,是各单位在二○○六年依照省委、省政府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有关精神、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打假行动中查获的。这次活动共销毁假冒伪劣国产酒 48572  支,进口酒 25019  支,标识、包装物  31 吨,以及制假工具  40  部,货值  5300多万元。假酒的品种包括高档国产酒及一些知名品牌的进口酒。

    2006年9月份,广东省打假办统一指挥、部署,会同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局及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持续9个月的 “今冬明春酒类产品专项打假行动”。在打假期间,广东省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67350人次,查处违法案件1737宗,捣毁制假、储假窝点276个,查获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货值约2534.20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1宗,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嫌疑人15人。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广东省酒类生产流通秩序,全省酒类产品的造假、售假情况得到控制,酒类放心工程的实施也取得一定的绩效。

    据统计,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系统2006年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2.3万人次,查处案件5553宗,捣毁制假窝点689个,没收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货值约8637.5万元。有效遏制了制假售假分子的猖獗势头,维护了酒类商品流通市场的秩序。

    为使广东省酒类产销市场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确保广大消费者真正喝上“放心酒”。2007年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部门将严格依照《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的规定,继续深入贯彻、执行省打假办《今冬明春酒类产品专项打假行动》方案的精神,加强酒类专卖管理法规的宣传,提高酒类生产者、销售者的质量意识,开展声势浩大的打假保真活动,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扰乱酒类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对屡禁屡犯的制假售假分子依法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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