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酒类管理工作求真务实 取得成效
出处: 河北省酒类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06-12-20
 

    2006年,河北省酒类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酒类管理工作中心,转变观念,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各项工作要求,酒类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全面贯彻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秩序

  围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河北省突出抓了两项工作:第一,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严禁向未成年人售酒。为保证《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的规定,河北省酒类监督管理局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普遍检查、限期整改的措施,切实做到依法办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家喻户晓,切实做到保障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目前,全省已陆续发放警示牌80000个,收到了很好的警示效果。第二,为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秩序,监控酒类流通的全过程,防止假冒伪劣酒进入流通领域,河北省全面推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目前,已向酒类生产和批发企业发放随附单50000本。

  二、加强酒类批发许可证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

  为保证酒类市场稳定,河北省酒类监督管理局进一步规范酒类批发许可证审批程序,落实政务公开。在原来网上申请、审查、审批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审批程序,增加了局务会讨论、主管厅长审批、网上公示等环节,使审批过程更加公开、公正。今年以来,新批酒类批发许可证近500个,没有发生举报、上访事件。

  三、深入开展酒类打假活动,进一步净化酒类市场环境

  针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的特点,河北省采取了“突出四个重点,加大四个力度,搞好四个结合”的措施,使打假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突出四个重点”,就是突出重点酒种,突出重点市场,突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突出农村小酒厂、小作坊,进行重点打假。“加大四个力度”,就是加大对制假售假窝点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制假售假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加大对重大节日市场的监管力度。对大案要案做到坚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屡教不改的制假售假不法分子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搞以罚代刑,罚过放行。“搞好四个结合”,就是日常巡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城市打假与农村打假相结合,执法部门打假与联合酒类厂商打假相结合,部门监管与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相结合。截止目前,全省共查处酒类违法违规案件5995件,端掉制售假酒黑窝点21个,查出万元以上案件9起,查出违法违规假酒货值达350万元,维护了酒类生产、经销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制度

  一是根据商务部颁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河北省酒类商品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酒类监督管理局通过认真研究,多方面征求意见,制定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较《办法》和《条例》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对规范酒类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具有积极作用。二是制定了“十一五”酒类网点发展规划(试行),防止了酒类批发许可证的盲目审批,以及酒类市场的无序竞争。三是重新修订了酒类局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和责任。

  五、积极做好“中国畅销名酒”的推荐工作

  按照商务部的要求,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材料,严格把关,评选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产品作为河北省的代表推荐到商务部。

  六、开展综合执法检查

  综合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是否存在无证经营;二是酒类市场打假;三是执法效能检查;四是《随附单》执行情况等。检查分三个阶段:1、自查自纠;2、互查;3、联合验收。通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促进了各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七、转变观念,充分发挥酒类协会的作用

  一是要求各市、县尽快组建酒类流通协会,充分发挥其桥梁和纽带作用。二是协助河北省酒类协会成功举办“2006中国北方糖酒副食品展销会”。三是委托河北省酒类协会对全省有批发资质的企业进行了一次酒类法规、鉴别真假酒知识培训,共9期2097人次。

  八、落实“走出去、请进来”工作思路,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

  一是选派部分酒类监管和经营人员到山西大同学习实行《随附单》的有关做法和经验。二是接待了江西、广西酒类考察团。三是组团参加成都举办的全国糖酒会。通过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取得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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