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深入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出处: 河北省商务厅酒类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7-14
 

  为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河北省商务厅酒类监督管理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积极开展酒类监督管理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20061月16日,河北省商务厅向全省各设区市商务局下发了《关于加大宣传贯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力度的通知》,要求各市商务局高度重视,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责任,保证《办法》顺利、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树立起《办法》权威,务求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执法、守法意识

  《办法》是目前出台的第一部酒类流通管理的全国性部门规章,是全国酒类立法重要组成部分,省酒类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一方面省、市、县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好培训,使酒类管理人员深入理解酒类管理办法的内涵和具体实施要求,提高酒类执法水平,促进酒类市场规范发展;使经营者增强诚信守法经营意识,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酒类的生产流通。另一方面通过电视、广播、标语、宣传栏、知识问答、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营造共同遵守《办法》规定的社会氛围。

三、制定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根据商务部颁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河北省酒类商品监督管理条例》,省酒类监督管理局通过认真研究,多方面征求意见,制定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较《办法》和《条例》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对规范酒类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具有积极作用。

四、强力推进溯源制度,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秩序

  为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秩序,监控酒类流通的全过程,防止假冒伪劣酒进入流通领域,河北省全面推行《随附单》制度,得到了酒类生产者、经营者的积极拥护和响应。目前,已向酒类生产和批发企业发放随附单40000本。这是一项长期的艰巨工作,一是做好《随附单》的发放,建立台帐,加强管理;二是搞好调研,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三是适当时候组织抽查和联查,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五、加大“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实施力度

  为保护未年人健康茁壮成长,河北省实行统一格式、统一价格、统一订做的“禁止向未成年售酒”警示牌。现已陆续发放警示牌80000个,收到了很好的警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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