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重庆市商委把贯彻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作为商贸行业管理的重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制度和随附单溯源制度:一是加强管理体系建设,争取编制和财政部门的支持,成立酒类管理处,财政拨付工作经费;二是争取财政和物价部门的支持,使得备案登记申报表与备案登记证分离,备案登记证工本费收费方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三是制定《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配套工作文件,划分市和区县两级事权,规范备案工作程序;四是研究开发备案登记证打印包和信息汇总表填报软件,提高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的备案登记工作效率;五是深入基层专题调研,发现先进典型,推广各种行之有效的备案登记方式方法,借助外力,事半功倍;六是定期印发或转发工作简报,指导工作,交流情况,通报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为更有效推进备案、溯源制度,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同级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有关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克服点多面广、人员少、经费缺等困难,把工作落到实处。工作中,许多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状况,创新备案登记方式,提高备案登记工作进度。有的采取行政审批大厅集中办证方式,有的采取巡回约期上门办证方式,有的委托乡镇政府或工商所代办备案手续,有的借助酒类协会、屠宰协会以及乡镇定点屠场协助开展备案工作,有的发挥酒厂、大中型批发商带动下游的作用,有的发挥大中型销售终端促动上游的作用。各区县充分利用当地报纸、电视、广播进行宣传,利用农村乡镇赶集时机巡回宣传,在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消费场所等地张贴通告、散发传单,为重点酒类经营者举办培训班,许多区县还以政府名义发布通告,提高备案登记的权威和力度。根据2006年12月份酒类管理报表汇总,截至12月底止,全市42个区县都已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户数达到30779户,其中批发类3698户、零售类21142户、餐饮类5548户、娱乐类274户、其他类117户。在开展备案登记工作的同时,已经有35个区县同步推行了酒类流通溯源制度,共有1809户批发商领用了9375本酒类流通随附单。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商务部和重庆市商委的工作部署,依法开展备案登记、溯源制度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据统计,2006年,全年共计执法检查1911次,出动执法人员7055人次,共计检查酒类经营者19677户,查出涉及违反备案登记、溯源制度的经营行为3987件,发放整改通知书3472份,给予警告575件。对于拒不执行备案登记、溯源制度,经教育整改警告无效的,坚决依法处罚,典型事例还在当地媒体曝光示众。
2007年,重庆市酒类行业管理工作将在备案溯源制度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把全面深入推进备案登记、溯源制度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执法检查。一要进一步提高酒类经营者的备案登记率,将备案登记对象全面扩大到餐饮和娱乐行业,二要进一步提高批发商执行随附单溯源制度的覆盖率和随附单的使用率,确保酒类流通秩序和酒类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