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上海市酒类专卖管理局从2006年7月1日起在上海市全面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以下简称《随附单》)制度。截止2006年11月底,上海市近千家酒类批发商已购置《随附单》29,200本(每本50份)。《随附单》随附于酒类流通的全过程,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已日益成为上海市酒类经销商的自觉行动。 一、统一认识,确保《随附单》制度全面实施 《办法》的核心内容有两条:1、备案登记制度;2、流通溯源制度。上海市根据《上海市酒类商品产销管理条例》,对酒类产销企业已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备案登记制度)。因此,上海市贯彻《办法》的工作重点是实施流通溯源制,即全市范围实施《随附单》制度。为此,一是召开座谈会,开办培训班,学习《办法》,统一认识。二是集中力量,组织调研,指定具体实施办法。三是落实《随附单》的印制厂家,规定具体购买事项。通过上下共同努力,《随附单》制度从2006年7月1日起全面贯彻落实。 二、扩大宣传,开展专题培训 建立和实施《随附单》制度是加强酒类流通监管的主要环节,也是遏制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入市场的有力措施,更是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上海市各级酒类管理专卖机构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按照上海市酒类专卖管理局工作步骤,积极行动起来,向所辖区、县的酒类生产、批发、零售商家开展大规模的专题培训,南汇区有酒类零售商2,453户,区专卖局在2006年7—9月的高温季节,分20次免费进行全覆盖培训,参加人数2,200多人。他们详细地讲解商务部颁发的《办法》和实施《随附单》的重要意义,有的同志讲得好:《随附单》就象一张国家对具体酒类商品发放的名片,是一种质量的保证书,是追溯假冒伪劣酒源头的有力武器。为了扩大宣传,不少区专卖局向所属单位发放自制的《告知书》,虹口、黄浦、卢湾等区专卖局,一个月之内分发几千份宣传资料。总之,通过培训、宣传,《随附单》制度已日益被广大酒类经销商接受,南汇区某日用商贸公司方经理说:“向有《随附单》单位进货放心,一有问题可以及时追溯上家,现在零售商也开始向我们要《随附单》了”。随着《随附单》制度的全面实施,上海市酒类市场必将有序健康发展。 三、加强检查,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次序 根据文件规定,除啤酒外的其他各种酒类商品在储运、销售、调拨时,必须每次开具《随附单》,并加盖售货单位公章。购买《随附单》时,需带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酒类生产或批发许可证原件与复印件,以后每次购买凭单位证明,注明上次购买《随附单》的起止号,《随附单》还设置7重防伪标志,因此开具《随附单》是一件严肃的工作,为严格《随附单》的执行全过程,各级专卖机构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对《随附单》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闵行区专卖局对未执行《随附单》的单位发出整改建议书100多份,南汇区专卖局把《随附单》制度列入市场检查管理内容,已对36户无法提供《随附单》的经营户实行警告处罚,区、县专卖局的同志采取宣传与检查并举,管理与服务并重等措施,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随附单》制度推广好、落实好,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
明上次购买《随附单》的起止号,《随附单》还设置7重防伪标志,因此开具《随附单》是一件严肃的工作,为严格《随附单》的执行全过程,各级专卖机构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对《随附单》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闵行区专卖局对未执行《随附单》的单位发出整改建议书100多份,南汇区专卖局把《随附单》制度列入市场检查管理内容,已对36户无法提供《随附单》的经营户实行警告处罚,区、县专卖局的同志采取宣传与检查并举,管理与服务并重等措施,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随附单》制度推广好、落实好,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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