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湖北省酒类流通单证印刷费用纳入省级财政预算 |
| 出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9-19 |
| |
| 2006年底,湖北省商务厅积极将全省酒类管理工作情况向省政府进行了汇报,在省财政、物价和轻工部门的共同支持下,省政府同意将《酒类流通随附单》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的印刷费用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今年四月,省政府根据财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同意:将全省酒类流通单证印刷费用列入省级预算;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印刷费用实行政府采购;全省酒类流通证单管理比照省财政票据管理方式进行管理。根据商务部门的测算,财政部门今年已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有关单证的印刷,不足部分在下年度省级预算中安排。目前他们正在与政府采购部门联系,履行有关程序,争取尽快解决有关单证印刷问题。 |
| |
| [关闭窗口] |
| |
|